2008年11月1日

[历史]这就是暴君的下场


1865年4月14日,第十六任美国总统亚伯拉罕·林肯遇刺,刺杀他的人名叫约翰·威尔克斯·布斯(John Wilkes Booth)。每一个刺杀名人的人,总能在历史上留下点什么,布斯也不例外。

布斯是一位喜剧演员,出身戏剧届名门之后,演技高超。和当时的很多美国人一样,布斯有着明确的政治立场,那就是支持南部联邦,支持奴隶制度。1865年4月9日,美国南北战争的结束让布斯无法接受。之前几个月布斯就与人密谋绑架林肯,来交换南方战俘,但这个计划并未成功。4月14日,布斯得知林肯当晚要在剧院看戏,遂决定刺杀林肯。晚上十点,他进入总统所在的包厢,举枪向林肯的后背射击。林肯被击中六枪,其中五枪命中要害,林肯于次日凌晨不治身亡。布斯在刺杀林肯后,从包厢跳到舞台上,向观众喊了一句“Sic semper tyrannis”。

“Sic semper tyrannis”是一句拉丁文,意思是“thus, ever (or always), to tyrants”,翻译过来就是“这就是暴君的下场!”。这句话也是弗吉尼亚州的箴言。1776年,这句话被George Mason(乔治·梅森,美国著名政治家,曾促成美国宪法增订人权条款)加入其设计的弗吉尼亚州印玺图案中,图案的中间是一个勇士手持利剑和长矛,脚下踩着掉了王冠的暴君。这图案连同这句话,还涂在美国海军攻击核潜艇弗吉尼亚号上。而这句话的真正主人是古罗马共和国的元老院议员马尔库斯·尤尼乌斯·布鲁图(Marcus Junius Brutus),他组织了公元前44年对凯撒的刺杀。

这句话因为与刺杀凯撒有关,被布斯在刺杀林肯后喊了出来。而1995年的美国俄克拉荷马爆炸案主犯蒂莫西·麦克维(Timothy McVeigh)在1995年4月19日被捕时,也穿了一件T恤衫,上面印有林肯的头像和这句话。

麦克维并处以注射死刑,而他并不认为自己有罪。同样,布斯在逃离现场十几天后被抓获,他的最后遗言是“妈妈,我为祖国而死”。

参考自:
1. http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Sic_semper_tyrannis
2. 约翰·威尔克斯·布斯之死
3. 林肯刺客:告訴媽媽,我為國而死
(完)

没有评论: